一男人晚饭后出门漫步,路过团城山某售楼部门前,竟“随手”拿走了售楼部的桌椅。5月22日,偷盗男人罗某被下陆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5月中旬,下陆公安分局团城山派出所接到某售楼部工作人员胡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售楼部门口的一套黑色休闲桌椅不见了。
民警白浩、付子杰通过查看店内监控发现:5月15日晚上21点10分许,一名男人来到售楼部门前,先在椅子上坐了顷刻后,忽然动身将桌子搬走,随后又回来搬走了剩余的4把椅子。
民警调取了周边监控,发现男人将桌椅搬至售楼部周围人迹罕至的小路上后脱离,约莫十来分钟驱车来到此处,将桌椅搬上车并驶离现场。
在分局“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中心的剖析研判下,警方成功确定了52岁的黄石下陆区人罗某,并于5月21日依法传唤罗某至派出所承受查询。
据罗某告知,他平常晚饭往后经常会路过此售楼部去公园漫步,所以偶然会坐在某售楼部门前的桌椅上歇息。坐过几回之后,罗某感觉售楼部门前的椅子坐感非常舒畅,便想把椅子据为已有。
偷盗当晚,罗某漫步回来时,在售楼部门前坐了顷刻后发现无人通过,便将一套桌椅悉数用自己的私家车载回。到停车库时,罗某仔细检查发现桌椅既不是钢质也不是木质资料,又将该套桌椅用车载到邻近建造工地扔弃。
现在,罗某因偷盗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已被下陆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并补偿给售楼部1800元的丢失。